上海创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上海创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税法分析
  • 专业领域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税法分析 >>  查看详情

    行业动态

    (2025)财政部 税务总局第4号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来源:上海创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日期:2025-10-13 11:15  属于:税法分析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

    成文日期:2025-07-31

      现就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二、上述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并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7月31日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税法分析 |  专业领域 |  联系我们
    联系人:姜晨  手机:13818255041  电话:021-62141198  传真:021-59718129  邮件:shmr1971@163.com  
    网址: http://www.chuangcheng8.com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00号305
    上海创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版权所有 2019-2020 沪ICP备19046231号